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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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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减负在行动
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2-12-09 17:39:0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青海省2022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全省金融系统积极行动,深化改革,推动涉企 “降费减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强化涉企金融政策保障,助企纾困。认真贯彻全国、全省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见效,积极落实减费让利政策,落实贷款延期偿还政策,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一是健全纾困政策体系。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稳健发展工作的通知》《稳住经济大盘强化金融保障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关于金融支持“四地两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等系列文件,细化金融保障措施,着力稳住经济大盘。1-10月全省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15%,同比下降0.16个百分点。二是引导金融机构落实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展期续贷等各项纾困政策。1-10月,全省金融机构共为市场主体办理贷款延期等2876户,金额166亿元,其中普惠小微企业2539户,涉及贷款30.1亿元。充分发挥省中小微企业续贷资金池作用,建立“绿色通道”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资金短缺问题,有效降低企业“过桥”成本。三是地方金融组织降费让利。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坚持市场化运作和保本微利运行,聚焦支农支小,严格落实降费让利政策,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逐步调降担保费率,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三牧” 经营主体的综合融资成本。截至2022年10月,全省政府性融资公司平均融资担保率为1.00%,较全省融资担保公司平均融资担保率低0.43个百分点。质押典当时,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45‰;房地产抵押典当时,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30‰。

二、加强政金企对接,金融支持惠企直达。不断强化政策调节和措施保障,推进政金企合作,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加强融资对接服务,畅通合作渠道,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靠前服务、精准服务,推进国家和我省稳住经济大盘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推动惠企政策落实,为全省经济企稳回升持续“输血供氧”。以金融暖企纾困“三送一强”专项活动、金融助力“四地”建设融资对接为抓手,构建常态化政金企对接机制,提升金融供给质效,推进政策、资金、服务直达各类市场主体,提振发展信心。横向加强与发改、工信、农业农村、文旅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先后组织召开房地产、文旅、农牧、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融资对接会;纵向下沉海东、海南、玉树、格尔木、循化、互助等市州县基层,与基层企业精准对接,着力疏通企业融资堵点。召开直接融资工作座谈会,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多渠道融资;召开上市挂牌座谈会,部署推进全年企业上市挂牌各项工作;加强上市后备资源库梯队建设,精心筛选第一批27家省重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入库。先后赴西宁市、海南州、海西州等州县召开稳住经济大盘融资对接会,支持小微企业、“三农三牧”等企业融资纾困,助力稳住经济大盘。截至11月末,全省金融系统累计进行线上线下政策宣讲680余次,累计推送信息链接及发放宣传资料近2.5万条(册),累计调研、走访企业(园区、社区)3200个,累计开展各类融资对接会270余场(次),服务企业2200家(次)。

三、提升服务能力和效能,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一是提升融资服务水平。积极引导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存量,扩增量,推动全省信贷总量保持增长。截至10月末,全省本外币存款余额7360.58亿元,较年初新增623.53亿元,同比增速8.57%;全省本外币贷款余额7045.27亿元,较年初新增188.74亿元,同比增速3.53%。会同省财政厅修订《青海省企业直接融资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将企业首发上市奖励资金提高至1000万元,直接融资中介费用补贴比例提高至30%,帮助企业减轻上市、发债负担,进一步引导提升企业上市挂牌积极性。密切跟踪、督导推进亚洲硅业、创鑫咨询、金诃藏药、青海洁神等企业上市进展,及时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强重点领域、薄弱环节资金供给。发挥金融服务保障组统筹协调机制作用,成立工作专班,加强跟踪督导,确保金融服务、资金支持与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发展需求充分匹配。截至10月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1989.73亿元,同比增长4.55%;批发零售业贷款余额150.36亿元,同比增长2.76%;交通运输业贷款余额1214.83亿元,同比增长6.50%。三是发挥融资担保分险增信作用。截至2022年10月,全省政府性融资公司本年共发生担保业务21103笔,新增担保金额62.59亿元,占全省融资担保公司新增担保金额的63.72%。其中,小微企业新增担保金额7.55亿元,“三农三牧”新增担保金额35.58亿元。本年已累计为1298户小微企业、16573个“三农三牧”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四、进一步简政放权,不断促进便民利企。不断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提高审批效率,提升市场主体便利度和获得感。一是优化行政审批环节。推动“证照分离”改革任务中涉及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的工作内容落地见效,通过压缩地方金融组织设立(变更)审批时限、延长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等方式,不断优化行政审批环节。同时,将部分事项由审批事项调整为备案事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减少事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加强监管检查针对性。为减轻辖内典当行负担,自2020年起年审不再进行全范围覆盖,年审对象原则上为未参加以前年度年审的典当行以及上两年度年审结果为B类的典当行,以不低于辖内典当行总数1/3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实现年审3年全覆盖。三是大力推进分级分类监管。根据《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评级办法》《青海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评级办法》《青海省典当行监管评级办法》开展2022年度机构监管评级工作,根据评级结果对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监管,评级结果较好的典当行以原则性、常规性监管为主,评级结果较差的提高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频率和深度。四是稳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青海省信用信息归集和服务平台行政审批信息录入和使用,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信用信息的查核,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的信用信息和监管工作深度融合。研究制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推广使用内容规范、方便可用的信用承诺书样式。加强对承诺人信用状况的事中事后核查,将信用承诺书及履约状况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

五、坚持放管结合,积极化解风险。坚持简政不减责,不断创新和丰富监管手段措施,进一步压实地方金融风险处置责任,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一是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建设。根据行业发展和监管实际需求,研究起草《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青海省典当行监督管理办法》《青海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尽职免责工作指引》等监管规则,进一步优化小额贷款公司市场准入条件和变更事项审批流程,明确典当行减费让利举措,切实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服务小微三农主体融资功能。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组织开展2021年度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和典当行年度针对合规性经营检查(年审)工作,对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和区域性股权市场进行现场检查,开展省内融资租赁公司法人机构整改验收检查工作。针对重点领域、风险苗头、关键机构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督促机构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三是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充分利用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等手段,及时查处地方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建立以信用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探索金融科技监管创新,提高金融监管科技化水平,着力推动地方金融监管向规范化、精细化转变。同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地方金融领域行政执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不断提升地方金融执法队伍监管能力,促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制度化,执法流程公平、公正、公开。四是积极化解企业风险。严格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工作方针,密切配合有关部门,稳妥有序推进重点企业债券风险、信贷风险等化解工作,对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行为进行风险排查,全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