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全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引导融资担保公司依法合规稳健运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制定了《青海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以下简称“评级办法”)。现就《评级办法》有关情况简要解读如下: 一、《青海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83号)、《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银保监发〔2020〕37号)、《青海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青金监〔2020〕94号)等文件陆续出台,对融资担保行业的监督管理、行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提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规模、主要服务对象、内部管理水平、风险状况等,对融资担保公司实施分类监督管理”。 为更好的引导和支持融资担保公司健康发展,完善分类评级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在征求省金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司法、市场监管及各市州人民政府、部分监管对象等22家单位和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青海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评级办法》。 二、《青海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评级办法》共六章二十二条。第一章总则,主要包括制定依据、目标、原则和适用监管对象等。第二章职责分工,详细明确了评级主体及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第三章评级操作流程,主要明确了监管评级初审、审定、反馈等具体流程。第四章评级标准,主要明确融资担保公司治理、合规经营、关联交易、业务开展、风险管理、加分项、“一票否决”的负面清单等指标体系和评分规定。第五章结果运用,主要包括评级结果及运用,明确每个评级等次的融资担保公司可开展的业务种类及监管要求。第六章附则。 三、开展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评级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答:开展分类评级,旨在通过对融资担保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情况的评估,实施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效率。一是建立健全融资担保公司经营和风险情况的分析框架,帮助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及时识别、判断融资担保公司的风险状况和严重程度。二是根据融资担保公司风险评价结果,帮助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确定对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管重点,包括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的内容、频率、范围等。三是监管评级结果将作为实施分类监管的主要依据,帮助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采取有针对性地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有效性。 四、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评级的评级标准是什么? 答:监管评级要素包括基本项、加分项、一票否决项共三个方面。基本项要素主要从合规性方面对融资担保公司进行综合考量,包括公司治理、合规经营、关联交易、业务开展、风险管理、信息报送及未经审批的许可事项等方面内容。加分项主要对融资担保公司创新担保产品和模式、当年受到市州级以上表彰等方面的成绩予以加分。对融资担保公司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一票否决,包括吸收公众存款、抽逃资本金、自营贷款或受托贷款、账外经营、非法催收债务、未按要求报送信息数据等违法违规事项。 |